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纯碱按要求从内蒙古博源银根化工有限公司运输至指定交货地点(需对纯碱质量负责,质量问题由运输单位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提供运输服务的人工费、灌装割包费、中转仓储费、车辆使用、车辆维修费、燃油费、过路过桥费、槽罐车倒装费、管理费、利润及其他税费、车辆保险费、车上人员意外险、运输协调费用(即,运输车辆通过乡、镇道路需缴纳道路清洁费或通过由私人修理的便道以及按照政府相关部门要求需要增加的环保、卫生等各种费用)等将货物从起始点运送至终点及倒装过程中的所有费用。小袋装碳酸钠由使用单位负责卸车。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4服务地点:(1)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图克工业园区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图克分公司指定地点交货。
(2)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乌审召化工项目区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乌审召分公司指定地点交货。
(3)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纳林河工业园区内蒙古远兴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指定地点交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3.3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1项运输量5000吨(含)或以上运输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服务内容)。合同业绩运量说明:合同内容中明确合同运量的,按照合同运输量计算;合同中未明确合同运量的,按照合同采购人出具对应合同的运量证明文件(业绩甲方盖章,发票除外);长协类合同按长协预估量计算;不能按上述要求证明业绩合同运量的视为无效合同。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6年11月04日09:00:00到2026年11月16日18:00:00。
